2012年10月19日 星期五

事故鑑定 爭議「未依規定讓車」最多

台北市這幾年行車事故鑑定申請數,逐年增加,而事故鑑定案件,以「沒有依照規定讓車」最多,這類案件大多屬路權歸屬爭議,為了減少交通事故,也讓民眾建立正確的路權觀念,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今天(十一號),針對最常發生的交岔路口路權爭議,持續宣導民眾正確路權觀念,包括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,沒有標誌、標線或閃光號誌等路口,少線道車應讓多線道車先行,如果同為直行或轉彎車,左方車應該讓右方車先行。(林麗玉報導)

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肇事鑑定課長郭獻文統計,今年的行車事故鑑定申請數,今年一到九月份,一共有七百六十四件,其中以「沒有依照規定讓車」案件最多有一百四十七件,其次為「沒有注意車前狀況」申請件數為一百一十九件;行駛疏忽及沒有保持安全的行車間格,各有一百一十七件,而最多的「沒有依照規定讓車」多屬於路權歸屬問題,不過多數民眾還是存有路比巷大、巷比弄大、或以路寬大小認定路權等似是而非歸念,不過如果是分岔路口爭議

,轉彎車要讓直行車先行,沒有設標誌、標線或閃光號誌,劃分幹道、支道的交岔路口,少線道車應該讓多線道車先行,另外如果同為直行或轉彎車,左方車輛應該讓右方車輛先行,車道數相同時,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。

交通裁決所表示,遇到交通事故爭議,民眾如果對警方初步分析有異議時,可以網路、郵寄或到裁決所繳交三千元的審查費後,申請鑑定,目前民眾申請鑑定,都可以在兩個月內完成,如果要瞭解案件的辦理進度,可以上裁決所的網站查詢。如果對鑑定結果不服,可以再依照規定,向交通局申請鑑定覆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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